将贪官与普通百姓完全对立起来,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。实际上,百姓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情社会和礼尚往来的基础上的。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,人们习惯于通过互赠礼物、宴请等方式来表达感谢、增进感情或寻求帮助。然而,这种看似无害的礼尚往来,实际上却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。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,礼与贿赂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,难以区分。人们在不知不觉中,可能就将原本的“礼”扩大化,最终演变成一种变相的贿赂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腐败。
腐败之所以被称之为腐败,是因为它将原本正常的“礼”运作得过于庞大,以至于它变成了一只凶猛的“老虎”。这只“老虎”在社会中横行霸道,对公平正义造成了极大的破坏。当人们猛然间面对这只“老虎”瞪眼的威胁时,才突然醒悟过来,但往往为时已晚。因为腐败已经根深蒂固,难以轻易铲除。
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一点,我们可以做一个比喻。假设一个小偷在行动时,周围时刻有十八只眼睛在监视着他,那么他还能轻易得手吗?显然,这是非常困难的。同样地,腐败行为也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监督和法律制约下才能被有效遏制。如果社会大众对腐败行为保持高度警觉,形成一种全民监督的氛围,那么腐败分子就难以找到可乘之机。
因此,腐败并不是与普通百姓无关的独立现象,它与百姓的生活方式、文化习惯以及社会风气息息相关。只有当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腐败的危害,并且共同努力去改变那些滋生腐败的土壤,才能真正地遏制腐败的蔓延,构建一个更加公正、廉洁的社会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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